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代理 >

不给工钱爬塔吊违法吗?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2023-05-12 10:30:05 来源:律速网

一、不给工钱爬塔吊违法吗

不犯法,但是有安全风险,建议采取合理措施索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二、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后还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后不给工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标签: 不给工钱爬塔吊违法吗 劳动仲裁流程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收养福利院孩子所需材料有哪些?关于福利院收养手续是怎样的?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是多少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几年?
人才外包是什么意思?劳务外包是什么意思?
丰台办理健康证去哪办?健康证办理有哪些流程?
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以及住宿费是什么?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怎么赔偿?
直系亲属跟旁系亲属怎么分的?亲属的具体范围有哪些?
门面房间怎么达成协议?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厂房改造需要审批吗?什么叫司法取证?
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有哪些?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离职赔偿金如何补偿?一般老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知识纠纷
1 二手房过户费该如何计算?未满五年二手房过户费包括哪些费用?
2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被打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3 制造假的营业执照违法吗为什么 营业执照在网上能注销吗?
4 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到期可以离职吗?解除聘用合同要提前多少天通知对方?
5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公积金贷款怎么看能贷多少?
6 公司破产了要怎么处理商标?公司破产了商标会被商标局直接撤销吗?
7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与区别有哪些?
8 临时工辞职的流程有哪些 临时工社保可以不交吗?
公司法
关于涉外收养登记有哪些程序?收养关系的登记地点在哪?
收养关系解除后的其他注意事项是什么?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效力如何?
我国物权法中对担保物权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于物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债务是不是双方负责?分居期间夫妻一方债务处理方法有什么?
抵押后租赁是否有效?租赁可否对抗抵押权?
合约签订有哪些流程?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哪些?
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诊所需不需要工商注册吗?诊所的申请程序有哪些?
刑事申诉有次数限制吗?刑事申诉委托协议的模板想知道吗?
股权质押后是否可分红?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吗?
合同法
怎么才能预防倒签合同的风险 合同倒签处罚有哪些?

2023-05-12

故意伤害致死是什么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2023-05-11

卖车过不了户如何处理 车辆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3-05-11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债务重组的修改条件是什么?债务重组会计怎么处理?

2023-05-11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是什么?一般纳税人印花税怎么计算?

2023-05-11

工会主席可以任期几届?法律如何规定工会和单位的关系?

2023-05-11

劳动纠纷
想要申请绿化工程资质吗?绿化工程资质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出生证明有什么用?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怎样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劳动合同中止与合同解除二者之间有什么不同?具体区别表现有哪些?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仲裁申请书有什么内容?关于劳动仲裁需要走哪些步骤?

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2023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31  联系邮箱:434 922 62 @qq.com